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的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新设4个专业: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风景园林 |
082803 |
工学 |
四年 |
互联网金融 |
020309T |
经济学 |
四年 |
智能制造工程 |
080213T |
工学 |
四年 |
书法学 |
130405T |
艺术学 |
四年 |
为做好今年新设专业招生计划,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我校于4月21日在广州校区召开新设专业招生评估汇报会。学校李中生副校长,教务处尹小川处长,人事处简庚荣处长,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苏宁处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处陈建锋副处长,学科与科技管理处史航副处长、王丽丽主任,教务处陈宝琪副处长、招生办公室刘景毅主任以及4个新设专业相关负责人等2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尹小川处长主持。
会上,尹小川处长首先传达了学校王庭槐校长的指示:一是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做好新设专业建设,科学制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把握好新设专业建设的导向。二是要坚持“三基三严三早”的教学传统和“早、正、严、实”的教学原则,加强实训、实习环境和条件的建设,高度重视教学实践环节,凸显新设专业建设的特点。三是要抓好新设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锻造新设专业建设的脊梁;注重教学硬件设施建设,拔高新设专业建设的平台。四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设专业建设,未达到招生相关要求的,要先做好前提规划,争取条件成熟再招生。
随后,4个新设专业相关负责人分别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规划建设、实验室规划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计划等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各评审小组成员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就建设情况提出相关问题并作深入交流。其中,史航副处长强调:学校转设后,4个新设专业三年后申请的专业学位授予权是以民办高校名义申请,其师资、学科、教学条件等要求与以独立学院名义申请完全不同,新设专业负责人要提前清晰地了解相关的指标和要求,并按相关指标做好规划与建设。
最后,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科与科技管理处、人事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处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新设专业的情况进行了招生评议。
(新设专业招生评估汇报会现场)
教务处供稿
文/龙浩芬
图/郑晓丹
审校|尹小川、陈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