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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教职工编写教材资助申报的通知
2016年03月08日 19:40:56
院内各单位:
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拓展师生创新能力,促进和形成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专业课程及相关教材,根据中新院〔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编写教材资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教材已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正式出版。
2.本次资助的时间范围限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版时间以教材版权页标识为准)。
3.编者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专职专任教职工,著作在封面、前言、作者介绍等位置出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字样。
4.已获得资助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标准
序号
类别
资助标准
独编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1
自编教材
1.5万元
1万元
0.5万元
500元/万字(上限3000元)
2
合编教材
1万元
0.5万元
500元/万字(上限3000元)
说明:
1. 自编教材是指由我院专职专任教职工合作或权威专家个人独自编辑的教材,合编教材是指我院与外单位合作编辑的教材。
2. 根据教材的出版社级别给予不同资助,上述资助标准需乘以相应系数:国家级出版社和重点大学出版社的系数为1,省级出版社和一般大学出版社系数为0.8,省级以下出版社的系数为0.5。
3.主编、副主编、参编有多人的,经费资助总额不变,按照人数和编写字数分配金额。
三、申报材料、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1.申报人需向教务部提供的申报材料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编写教材资助申报表》(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自编教材申请审批表》(附件2)(仅自编教材提供)以及成书一本,并向所在系或教研部(室)图书馆等有关部门提供成书5本。多位编者同时申请同一本教材资助的合并填表,提供一次成书即可。
2.按教学单位统一申报。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材料收齐后统一交到教务部(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办公室),并将资助申报表电子版发往邮箱:
619900469@qq.com
。
3.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柳爽 电话:0769-82676893
附件:
/uploadfile/2016/0308/20160308074626218.rar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编写教材资助申报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自编教材申请审批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部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