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20 号
关于开展2021年 “课程思政”校级示范专业及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校级示范专业及示范课改革试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德才兼修。牢固树立“三全育人”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
(二)分类指导,特色建设。针对不同类别的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探索实践,充分调动广大高校和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在不同类型的课程的教育实践中大胆尝试和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学生中心,全面发展。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开展育人工作,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开展课程建设,以学生学习效果为中心开展课程评价,全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建设思路
“思政课程”有其自身的学科性、体系性、完整性,“课程思政”不是将专业课程同化为“思政课程”,而是遵循课程自身的运行规律,结合课程知识内容,在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中挖掘提炼蕴含的德育元素,寻找与德育知识体系的“触点”,顺其自然而不是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润物无声地开展德育教育,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功能,将教书育人的使命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
四、建设内容及要求
2021年,各教学单位需参照教育部及省厅相关文件建设要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尤其是省级一流专业要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按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建设指标(质量工程QQ工作群下载)进行建设,其他专业做到三年内逐步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示范专业申报限额4个,建设期两年;示范课程申报限额40门,建设期一年。示范专业与示范课程的建设课程不得重复。
(一)示范专业
1.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课程思政”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形成环环相扣、紧密支撑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
2.建立常态化教研
成立基层教研团队,建立集体听课备课和教研制度,聚教学改革中的难点、痛点,定期组织研讨,形成相应教研记录、听课记录。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教研,推动“课程思政”理念的深度落实。
3.建成系列示范课程群
(1)专业每年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应不少于3门,加强统筹规划,从点到面,最大发挥课程整体育人功能。
(2)课程建设要突出成果导向。教师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成效评估系统化进行改革,“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应积极申报一流本科课程等项目。
4.完善评价与质量保障
各单位应将“课程思政”纳入考核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在制度和资源上对“课程思政”的实施予以保障,通过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推动课程思政的持续发展。
5.善于总结和提炼
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总结和提炼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形成可推广的、有彰显度的成果。
(二)示范课程
1. 以非思政类课程(特别是专业课)为载体,进行“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改革试点。
2. 仔细梳理课程的“思政元素”,将其列入教学大纲的重要条目和课堂讲授的重要内容,将知识教育和思政教育结合起来,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3. 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建设目标,在课程内容中寻找与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道德规范、历史文化、科学精神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德育元素的“触点”和“融点”,通过典型案例等教学素材的设计运用,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之中,实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改革以知识考核为重点的评价方式,形成有效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方法。
五、申报条件
(一)示范专业
各专业自主申报,优先省级一流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申报立项,兼顾学科平衡。
(二)示范课程
1.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长期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价好,在课程教学团队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申报课程应为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的专业课程或基础课程,且能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
3.为保质保量完成立项项目的改革与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此次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批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人员作为课程共建人,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教案撰写、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指导等。
六、验收要求
(一)示范专业
1. 建成1-2门通识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5门专业教育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实践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提交示范课程相关验收材料。
2.在专业内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或观摩课3-5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与教务处联合举办“课程思政”建设经验交流会一次(可联合相关院系共同举办)。
4.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及获奖情况。
5.发表的教改论文,编著“课程思政”相关案例集或著作。
6.向学校新闻中心提交“课程思政”建设的相关宣传报道3-5篇。
7.其他能够体现“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成果。
(二)示范课程
1. 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应在原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目标设计,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找准德育要素的融入点以及教学方法、载体途径和成效评价等。
2.一套重构的教案。根据上述教学大纲编制能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特点的教案。
3.一套完整的课件。根据授课教案编制的一套完整的课件。
4.一套体现课程改革成效的材料。内容包括: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紧扣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3个以上)、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材料等,以及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七、申报程序
1.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请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单位《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专业申报书》《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程申报书》《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19900469@qq.com;盖好公章和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改与质量工程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行政楼207)。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 学校将于5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根据申报材料,遴选立项建设的示范专业和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于2021年12月份根据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听课,结合学生反馈和提交的材料,评选出真正能体现“课程思政”的校级示范课。
八、资助及奖励办法
学校对通过改革试点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校级示范专业项目,给予40000元建设经费资助,校级示范课的项目,给予5000元建设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合理使用经费,并获得校级示范课荣誉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校级示范专业内建成的课程单独颁发荣誉证书。
开展“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改革试点立项建设工作,目的在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强化“课程思政”为切入点,将思想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的任务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主渠道。希望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下载):
1.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专业申报书
2.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程申报书
3.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大纲模版(参考模板)
4.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方案模版(参考模板)
5.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
(联系人:柳爽,电话:0769-8267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