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及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1日 10:51:43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我校2025年工作要点,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立项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类别和数量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类别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校级拟立项数

省级推荐数

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项

5项

2

校企联合实验室



3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4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5

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



6

现代产业学院



7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8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9项

合计

≤20项

14项

(一)质量工程项目

2025年省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对象,拟从2024和2025年度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具体申报资格如下:

1.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组以及2024年度获得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组,均可申报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2.2025年度公示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选题),若符合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条件且有意愿,可将相关课题转为本次校级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若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其原获得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选题)将予以取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创新改革,培育和凝练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推动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做好本次项目申报规划,为下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准备工作。

(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从已公示立项的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暂无需填写申报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将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完成材料填报。

四、推荐立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

(二)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3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4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5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堆砌材料、临时拼凑或突击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六)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七)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以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2025年10月30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确定推荐项目,报送至教务处。

(二)集中评审。2025年11月6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名单及省质量工程项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公布立项及材料打磨。2025年11月13日前,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名单。项目负责人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打磨完善申报材料。

(四)平台填报。2025年11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六、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材料以“xx单位+2025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677155484@qq.com。

纸质版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文件);

2.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word及pdf文件,大小10M以内);

3.佐证材料(须制作目录,pdf文件,大小20M以内)。

七、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二)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三)项目负责人须严格对照广东省教育厅通知文件及推荐立项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要求与条件,确认符合申报资格后,再申报相应类别项目。


 附件1-4.zip 

教务〔2025〕8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及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1).pdf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赵成云,电话:0769-8267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