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年01月17日 12:34:46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24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4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同时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以院系为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677155484@qq.com。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

2.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3.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教务处组织评审

教务处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不得延期结题,结题验收结论分为 “通过”、“不予通过”两类验收结论。根据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其在3年内申报校级及以上同类项目。


 教务〔2025〕10 号-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6日

(联系人:赵成云,电话:0769-8267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