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24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4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同时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以院系为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677155484@qq.com。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
2.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3.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教务处组织评审
教务处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不得延期结题,结题验收结论分为 “通过”、“不予通过”两类验收结论。根据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其在3年内申报校级及以上同类项目。
教务〔2025〕10 号-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6日
(联系人:赵成云,电话:0769-8267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