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6日 10:47:50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积极传承践行“四个一”优良教学传统,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教学秩序稳定运行,学校定于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秩序情况:对开学后各院系课表执行情况、师生出勤情况、课堂教学情况(课堂纪律、教与学氛围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了解教师授课相关情况,包括:教师的备课、教学文件准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及课堂管理等。

作为课程第一课,要检查教师教学中是否向学生介绍了课程定位、课程总体安排、课程目标、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评定方法和依据)、教学要求等,是否体现育人思想与理念,是否有值得推鉴学习的将正确的理想信念引入教学的教学方式。

2.了解学生上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精神面貌、课堂气氛等方面。

(二)了解教材到位等其它情况。

(三)了解教学一线的基本情况,听取任课教师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时间及具体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8日。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统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由党政负责领导和分管教学的领导、各专业正副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二)学校统查。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课堂教学运行情况的全面检查,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和地点;教务处需每天安排人员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带领检查小组成员深入教研室、实验(训)室、课室,对开学前准备情况、开学初教学工作落实、课堂教学情况及重点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二)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原则上应在开学第一天的第一节课深入本单位线上课堂进行教学巡查。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教学巡查可错开安排,以保证第一周每天有安排院系领导巡查;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原则上要求每天进行检查。

(三)检查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课程安排表于上课时间到教学楼进行全面、认真的对照检查,并如实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1)。

(四)检查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五)教务处将与校长办公室协商确定学校领导第一周的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六)检查期间,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处理的,应尽快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七)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或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教务处汇总全校检查结果,届时通报有关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

五、检查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

(一)各教学单位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于检查日当天将记录表送至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

(二)各教学单位收齐第一天(9月2日)的教学检查表,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其余的教学检查表连同《第一周教学检查汇总表》(附件2)、书面总结(模板详见附件3)于第二周星期三前(2024年9月11日)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867004241@qq.com;相关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05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8室)。


附件:

1.广州新华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

2.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汇总表

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报告题纲

附件1-3.docx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饶剑苗,联系电话:0769-82676845,邮箱:867004241@qq.com,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