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6日 18:26:59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参考广东省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要求,现组织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2023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表1)。

(二)检查内容:中期检查主要考查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单位审核→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二、结题验收

(一)检查范围:202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建设周期一年),2022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建设周期两年),2021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建设周期三年),延期结项的校级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表2)。

(二)验收内容:结题验收主要对照项目的建设目标考查任务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经验分析;项目的管理情况和持续的影响;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单位审核→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审核→专家评审。

三、检查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材料准备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表1)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并整理相关成果等佐证材料;

2.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表2)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其中“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整理相关成果等佐证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填写《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5)或《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6)。以院系为单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677155484@qq.com。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2.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3.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一式三份);

4.“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5.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填报系统

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新华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http://172.16.3.20),按以下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题验收登记表(PDF盖章扫描件,大小10M以内);

2.立项建设申报书(PDF盖章扫描件,大小10M以内);

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PDF盖章扫描件,大小15M以内)。

所在单位项目管理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进行初审。

(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中期检查:材料提交及单位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7:00前

2.结题验收:材料提交及单位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7:00前

(五)教务处组织评审

教务处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六)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项目信息或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教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7)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其中“课程思政”校级示范课程项目结题验收不接受延期申请;往年延期结项的项目结题验收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二)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2024年度经费支出总额应至少达到项目总额的60%以上。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剩余经费须在公布结题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作清零处理。终止、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项目剩余经费作清零处理。

(三)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若已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可提前结项。提前结项可直接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按照结题验收流程参加验收。

(四)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需通过校园内网进行访问(账号为10位数的新工号,初始密码为t123456)。若使用校园外网登录系统,请参照《校外网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9)进行登录操作。

 

 

(联系人:赵成云,电话:0769-82676893)

 

附件:

1.校级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

5.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6.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7.广州新华学院教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8.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思政”校级示范项目附件相关要求参考

9.校外网登录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1-9.zip

      附件:教务〔2024〕60 号-关于开展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