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学年第一学期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1日 16:35:31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进一步构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体系,提高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拓宽学生知识视野,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强化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能力,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开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为我校学生提供优质选修课资源。

(二)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属于我校公共选修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欢迎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校内指导教师,根据我校SPOC平台开设的网络通识教育课程(见附件1),结合专业知识和兴趣申报担任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的指导教师,引导修读学生完成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的学习(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学要求详见附件7)。

二、教师申报资格

(一)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师应有相关课程的专业背景,有相关课程的授课经历或正在从事相关的研究工作。

(三)行政管理人员申请开课,须严格按照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兼任教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关流程报批后方可开课。 

三、申报程序

(一)新开课程

1.非首次任课的教师申报新开设的课程或申报已开设但本人未讲授过的课程,须通过由教务处组织的新开课程论证方可具备任课资格。

2.首次任课的行政管理人员须通过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试讲

方可具备任课资格。

3.开课教师填写《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审批表》(附件2)、《教学进度表》(附件3)、《教学大纲》(附件4),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批,所在单位审批通过后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批。各课程归属单位须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教师开课材料的审批工作,并在此日期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审批通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各开课单位报送的新开课程材料,并统一组织新开课程论证会及首次任课教师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通过新开课程论证或首次任课试讲的教师即可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任课资格申请、课程信息确认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非新开课程

1.开课教师填写《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审批表》《教学进度表》,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及课程归属单位审批(如课程教学大纲有调整,须连同调整后的教学大纲一并提交审批)同时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任课资格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8:30至2023年5月29日23:00。

2.各课程归属单位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教师开课材料的审批工作,并在此日期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审批通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

3.开课教师需于2024年5月31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23:00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信息确认及填写个人简历。

(三)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及课程信息确认操作步骤,请参照《教师网上申报公共选修课程操作指南》(附件5)、《教师个人信息更改操作指南》(附件6)。

(四)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结果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布,教师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批结果公布后不予随意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须改动的,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由开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务处办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仅限星期二12-14节或星期四12-14节,第3周至第13周上课(共11周,3学时/周,最后一周为2学时,共32学时)。

(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如需指定教材,须按照学校相关教材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备案,并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相关事宜。

(三)若申报的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教师进行申报时,须将相应专业设置禁选对象,以免学生重复修读,造成学分无效。

(四)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指导教师工作量的核算,依据教师提交的《教学进度表》所安排线下见面课时、网上指导工作的实际教学工作量(具体以指导教师提交的课程总结材料及教师网上指导、答疑、作业批改、组织讨论等)来核定。

(五)为确保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顺利完成,加强工作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已开通专门的服务工作群,请有需要的老师自行添加:QQ群475068960。

五、材料提交及工作联系人

(一)材料提交

东莞校区:格物②号楼B207

广州校区:行政楼208

(二)工作联系人

张晶;电话:0769-82676827;邮箱:603143279@qq.com


附件:

1.《网络通识选修课程目录》

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审批表》

3.《广州新华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表》

4.《教学大纲》

5.《教师网上申报公共选修课程操作指南》

6.《教师个人信息更改操作指南》

7.《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教学要求》

附件1-7.rar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