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了加强教材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需求,积极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自编讲义。现将有关自编讲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编讲义立项选题原则和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需要,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制定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建设规划。
2.申报立项自编讲义的课程必须是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所开实验、实训课程,目前无正式出版教材或有正式出版教材但内容体系不适合教学要求,确需适当补充的。
3.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数字化讲义。
4.避免重复建设。
二、教材编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讲义的主编需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且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2.主编应掌握国内外教学、科研动态,在讲义中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科学技术知识,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3.讲义主审须为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低于主编职称。
三、遵守编写教材的政策和规定
1.为了保证讲义质量,每种讲义都必须落实主编人、主审人,贯彻主编统稿负责制。讲义的编写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主审负责对讲义的审定。
2.讲义使用前,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专家审定,不合格的讲义不允许进入课堂。
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讲义编写不允许抄袭与剽窃。一经发现,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列入校内自编讲义立项名单,将根据需要给予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时间截至2024年年底。
5.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
6.如讲义的主编申请放弃立项,学校取消其资助经费。如无特殊原因放弃的,三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四、自编讲义立项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经费预算表(一式一份),交到所在院系。
2.学院审查后于2024年5月24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表、经费预算表和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纸质版交至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850260006@qq.com)。
附件:
1.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申报汇总表
2.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申报表
3.经费预算表(模版)
教务〔2024〕49号-关于开展2024年校内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立项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实验(实训)课程自编讲义申报表.docx
附件3:经费预算表(模版).xlsx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
(联系人:何亦为,电话:0769-82676893,邮箱:8502600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