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新教务〔2024〕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12号)工作安排,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评审工作。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教务处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确定立项19个项目为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请获得立项的专业建设单位参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参考标准(详见附件2)做好一流专业建设实施相关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中期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结项时间为2025年11月。
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付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8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项目经费。该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业建设上的必要开支,不可支出给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请按年度做预算并逐步落实各项开支,其中2024年度支出总额应达到项目经费总额的80%以上。教务处将定期跟进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
1.2024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
2.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参考标准
附件1:2024年一流本科建设点立项名单.xlsx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参考标准.xlsx
广新教务〔2024〕15号-关于公布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的通知(5月22日修订版).pdf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夏汇钰,电话:0769-82676893,邮箱:18170689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