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1月23日 22:32:45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有关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强化应用型专业提质工程,学校组织制定《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4122  

 

 

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

 

专业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决定着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办学目标的实现。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应用型专业提质工程,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建设,实现一流专业建设目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国家、省、校三级专业体系建设,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专业办学活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奠定专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导向。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2.对焦社会需求。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产出为导向,遵循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对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注重内涵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应围绕专业内涵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整合学科专业资源,深化专业改革内容,全方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4.坚持示范引领、分类建设、特色发展、协同提升的原则。通过建设一批一流专业,打造以一流专业领衔、骨干专业协同的一流专业群,显著增强学校整体的办学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5.坚持过程管理。把握专业建设任务攻坚台账,强调以评促建,以评提质,定期开展专业评估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6.分类重点支持。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完善两年规划建设方案,鼓励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冲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优势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为契机,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商科建设,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到2025年,力争打造15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加大投入促进一流专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它专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培养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等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程建设。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建设金课为抓手,依托课程教学团队,优化知识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三)实践教学。开展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基地、实践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四)项目建设。加强与专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包括产业学院、服务地方产业行业的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课程教研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学改革项目等。

(五)成果培育。发挥优势特色专业的基础作用,充分整合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果及资源,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前沿问题,深入挖掘内涵,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提高应用价值,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完善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各一流本科专业对照相关要求,充分调研同类专业发展现状,根据自身建设情况制定建设方案,明确指导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分配,编制详尽的工作台账,确定验收方案和标准,分阶段严格组织任务落实。

(二)落实专业负责人制度

落实专业负责人制度,明确负责人即是专业建设任务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在学术成就和教学水平上应具备高深造诣,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优化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遵循国标基础上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凝练更新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对照知识素养、能力结构要求,探索模块化的专业课程设置体系。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打造差异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推动基层教学组织做实做优

健全一流本科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规范教研活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期内确保有省级及以上基层教学组织获得立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期内确保有校级及以上基层教学组织获得立项。

(五)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注重对师德师风问题的监察监督,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坚决清理有师德师风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取消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一流本科专业相关项目评审资格。

(六)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一流的教学团队

确保专业教师人数不得少于8人,持续改善专业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历层次,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七)加大课程思政建设力度

加强专业教学与思政教育的有效衔接,将思政教育活动融入到专业教学环节之中。创新专业思政的体现形式,加强专任教师队伍与思政教师队伍的合作,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思政活动,做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的有机统一。建设期内,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有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获得立项。

(八)产生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积极申报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抓好从理论设计到成果转化应用的有机衔接,将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鲜活实践。建设期内,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任教师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发表高质量教学改革类论文,形成系列教学研究成果。

(九)培育优质课程教材资源

重点培育金课、规划教材等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倾斜。建设期内,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任教师积极进行教材编写和出版工作。

(十)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制度建设

(十一)加强实践实验育人平台建设

强化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加大专项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积极建设社会实践金课。建设期内,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新增2个以上优质实践实训基地,成立1个产业学院,打造2个以上精品实践教学案例。强化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提质升级实验教学内容。

(十二)提升学生学科竞赛成绩

加大对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重要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支持力度,鼓励专业根据学科竞赛指南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建设期内,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生获学科竞赛,创新活动、技能竞赛,文艺、体育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数必须逐年增长。

(十三)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拓宽就业渠道,完善高质量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就业宣传和培训工作。支持学生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选树一批就业典型标兵。加强学生升学辅导,改善学生备考升学条件,做好升学服务工作。

(十四)落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

加强对各教学环节质量全程监控与常态化评价,加强所在学院的督导队伍建设,确保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一支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教学督导队伍。鼓励专职教学督导专项督导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作,每学期形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报告。

(十五)加强质量反馈与改进

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评价理念,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反馈数据、评价结果的使用,注重对校内外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每学期专题讨论评教结果,针对学生反馈的集中性问题出台整改方案,由学院组织落实。

五、项目管理

(一)学院择优推荐。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由各二级院系对照申报条件择优申报,每年1月份启动,3月份完成申报立项工作。

(二)学校审查立项。学校组建评估专家组,对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专业列入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名单。

(三)专业建设。立项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周期为2年,须在立项后持续建设和完善,建设中期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获得立项的专业负责人需签署建设承诺书,对没有按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的将终止项目。期间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团队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学院负责建设过程督导。

(四)学校验收认定。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立项专业按照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标准进行评估,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报学校审定决议后,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由学校牵头实施,教务处组织布置,各学院具体落实。各学院要建立以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为核心的专业建设领导体系,组织专业基层教学组织、专任教师队伍、行政管理队伍落实专业建设任务。各一流本科专业所在学院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推进一流本科专业的整体建设,专业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主体,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院长与专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责任,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摆在学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学期至少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每学期至少向学校汇报1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

(二)经费保障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支持20万元建设经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支持40万元建设经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支持50万元建设经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