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0日 08:40:00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学校教育教学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于将教学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立项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类别和数量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类别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校级拟立项数

     省级推荐数

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









           

 5

2

校企联合实验室

3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4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6

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

7

未来技术学院

8

现代产业学院

9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10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9

合计

20

14

2023年省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对象拟从2022和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本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项目组以及2022年度获得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组均可申报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从已公布立项的202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中择优推荐(详见教务〔2023〕19号、广新教务〔2023〕26号)。

四、推荐立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0年9月1日计算),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

(二)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1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所主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3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以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2023年11月28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确定推荐项目,报送至教务处。

(二)集中审核。2023年12月4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名单及省质量工程项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公布立项。2023年12月11日前,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名单。

(五)报文推荐及平台填报。2023年12月14日前,学校正式报送推荐材料至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六、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填写并提交《2023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提交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提交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附件4,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1月28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可编辑电子版以“xx单位2023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命名发至联系人邮箱1817068925@qq.com。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二)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 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
 4. 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rar

 附件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申请书.rar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8日


(联系人:夏汇钰,电话:0769-82676893,邮箱:18170689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