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30日 08:40:41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使学科竞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决定对学科竞赛项目的资助实行学期申报评审制。现将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科学、可操作性强的竞赛实施方案。申报项目在竞赛的组织、选拔、培训、参赛等环节中,要科学、严格、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申报项目应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明确的思路与执行方案,能有效发挥应用型高校的特色优势,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参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

(三)申报项目应经过选拔,需有培训体系和组织团队,并具有鲜明的培养特色和较好的软硬件基础,注重学生的广泛参与度。对连续两届成绩不理想,且学生参与度低的学科竞赛项目,原则上降低经费资助力度。

(四)学校择优给予资助。对曾取得较好竞赛成绩的项目将优先考虑。

(五)受理申报对象为与学科教学有紧密关系的各类有组织的课外大学生竞赛活动。竞赛项目分为国赛、省赛、市赛、校赛,不同级别的同类竞赛按一个项目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申报独立的校级竞赛项目(不含市级及以上竞赛的校内选拔赛)不得超过一项。

(六)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应有与学科竞赛项目相关或相近的学科背景;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在组织学生参赛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

每位专职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学期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限1项;每位行政教辅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学年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限1项,并联合专业教师申报。

(七)各单位应对推荐立项的竞赛项目给予适当的资助,以便项目顺利立项、开展。

(八)逾期申报者不予立项。对往届组织力度弱、学生参与面窄、学生参与度低的项目,不再予以立项。对连续两届成绩不理想的学科竞赛,降低经费资助力度。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者需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申报学科竞赛立项资助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做好审核、遴选、推荐等工作,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评审工作,公布立项资助名单。

三、结项程序

获得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与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于项目完结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一式两份)、《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获奖信息统计表》(附件4)、竞赛通知、竞赛新闻稿、教师工作量申请表、学生学分申请表、学生奖金申请表、奖状证书等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竞赛过程的照片、获奖名单公示文件等相关电子资料,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竞赛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四、竞赛奖励

竞赛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奖励办法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申请书

       2.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立项资助推荐名单

       3.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

       4.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获奖信息统计表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肖丽芳,联系电话:0769-82676822,电子邮箱:xlf2358418400@qq.com,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0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4室)


 附件1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立项资助推荐名单.xls

 附件3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

 附件4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竞赛获奖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