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2023年06月27日 09:21:05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6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32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立项申报、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果公布

1.立项结果

经过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资格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决定对138个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其中国家级项目10项、省级项目32项(包含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校级项目96项,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

各相关单位需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的管理,督促并指导项目按计划完成,切勿重申报而轻建设。

2.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结果

参与结题验收的大创项目共165项,其中国家级14项、省级42项、校级109项。经项目所属单位自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128项通过结题验收、3项未通过结题验收、15项延期、2项暂缓、17项自行终止(名单详见附件2)。

参与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共103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24项,校级70项。经检查,98项通过中期检查、1项未通过中期检查、4项自行终止(名单详见附件2)。

二、相关事宜

1.2023年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根据立项级别对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优化,各项目所在单位收集汇总后于2023年7月7日前重新提交电子版申请书(附件3-4)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实践教学科审核无误后,各项目所在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作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成果必须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或专利。

2.2023年立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目前大创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加入“新华大创项目交流qq-738957182”(以“立项年份-所在院系-姓名”作为验证信息,否则不予通过),方便后期的项目管理、信息通知以及探讨交流。

3.2023所有立项项目提交《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算申报表》(附件5-6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经费必须与《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中各项目的项目经费一致。各项目所在单位收集汇总电子版材料后于2023年7月7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实践教学科审核无误后,各项目所在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4.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必须在结题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结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报销。

5.暂缓、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下一年度限制申报大创项目,且需对项目进行整改,参加下一年度检查验收,如下一年度仍不能通过结题评审,项目将予以终止。

6.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终止,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不得再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指导教师1年内不能再指导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7.项目终止的项目经费不再进行报销。

8.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领取结题证书,后续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另行通知各项目所在单位进行领取。

 

(联系人:罗跃帆,联系电话:0769-82676822;邮箱:857027274@qq.com;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4室)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3.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申报类型:创新训练项目)

4.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申报类型:创业训练项目)

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

6.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算申报表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