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与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

2022年11月30日 15:05:16

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离校返乡工作的通知》(广新办〔2022〕36号)文件要求,结合两校区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与期末考核安排,具体调整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调整教学时间

本学期原定的18周教学时间调整为17周,所有理论课程于12月24日前结课。

(二)调整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原定期末考试周为第19周-20周,现调整为第18周-19周(即2022年12月25日-2023年1月7日)。

(三)调整社会实践时间

社会劳动与实践调查》开始时间提前至2023年1月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具体教学调整及要求

(一)广州校区所有理论课程采取线上教学形式完成后续课程的授课。如有虚拟仿真平台支撑开展线上教学的实验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虚拟实验教学;无虚拟仿真平台支撑的实验课程,延至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课。

(二)东莞校区居麻涌镇内的教师返校开展线下教学,如所教授的教学班已有离校返乡学生,则必须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授课形式完成教学;居麻涌镇外的教师采用线上教学形式完成后续课程的授课,如所教授的为实验课程且无虚拟仿真平台支撑开展线上教学的,延至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课。

(三)授课教师在进行直播授课的同时,要采用录课回放、课堂互动、作业练习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

(四)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要充分考虑离校返乡学生因返乡途中不方便听课等情况,提前做好学生返乡情况统计,必要时可调整上课时间以确保学生能按时听课。

(五)可利用周末、晚上及已结课空闲的白天上课时间,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三、具体期末考核安排调整及要求

(一)广州校区期末考核形式为“考试”的课程,统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考查”(论文、报告、大作业等)的,可采用线上提交形式,如超星学习通、邮件等。

(二)东莞校区期末考核形式为“考试”的课程,第18周前可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考试,第19周仅安排线上考试。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单一方式进行考试,即不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考试。

(三)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期末考核时应注意合理安排各课程的考试时间,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需在第19周前完成,2022学年第二学期不再安排本学期课程的期末考核。

(四)各教学单位、授课教师要充分认识线上考试的特殊性,认真研究考核题型和内容,既要检验学生学业的真实水平,又要保障线上考核的公平公正。

四、其他事项

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完善的教学及课程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并督促本单位教师按期完成课程教学与考等相关工作。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期工作总结于19周交教务处。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

 广新教务〔2022〕36号--关于调整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与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