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学年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28日 11:37:31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中新教〔2017〕1号)文件精神,2018学年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

2015、2016、2017、2018级已注册学籍在校生。

二、学分认定程序

(一)校外课程学分认定

校外课程包括校外MOOC课程、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课程、国家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课程。

1.校外MOOC课程学分认定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与校外MOOC课程结课证书一同交至所在院系审核,审核完毕后将材料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以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性质给予成绩和学分的认定,每门校外MOOC课程最高认定2学分,每生累计认定不超过8学分。

【注意】(1)我校开设的全校性公共选修网络课程不可用作学分认定申请。(2)可认定学分的校外MOOC课程结课时间段为2018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0日。课程结课时间以结课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课程、国家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认定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应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课程培养要求一并交至所在院系审核(截止时间5月15日)。

【注意】若为对外交流合作项目,需同时附上经所在院系审批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外课程修读计划表》(附件2),校外课程修读计划应当在学生出发前往合作院校前制定并通过审批备案。

(2)学生所在院系完成审批意见,于5月22日前将已审批的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复核通过后,由学生所在院系在教务系统完成学生成绩的转换操作。

(二)非学历学习成果学分认定

1.通过国家权威性考试或鉴定所获得的相关学业成绩或资格证书申请学分认定流程参照前文“校外课程学分认定”流程(非校外MOOC课程)。

2.创新实践学分币和创新实践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币包括学术讲座学分币、学科竞赛学分币、创新项目学分币、社会实践学分币。创新实践学分为公共选修性质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币兑换创新实践学分规则为6枚学分币兑换1个创新实践学分,教务处根据学生累积的学分币数量于第八学期直接认定创新实践学分。

(1)学术讲座学分币、学科竞赛学分币、创新项目学分币奖励数量由教务处根据当前学年学生参与相应项目完成情况给予结算。

(2)社会实践学分币奖励申请。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社会实践学分币申请表》(附件3),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所在院系(截止时间5月15日)。各院系于5月22日前将已审批的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完成学分币的奖励操作。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秘书务必在学生申请学分认定成功当前学期完成学生教务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二)学分认定申请结果尚未公布前,学生须继续跟班上课。

(三)相关规定请参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中新教〔2017〕1号)。


附件:

1.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2.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外课程修读计划表.docx

3.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社会实践学分币申请表.docx

4. 教务〔2019〕22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学年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岑俊峰、陈依岚,联系电话:0769-82676827、020-87211857;地址: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