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学年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9日 09:40:54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中新教〔2017〕1号)文件精神,2020学年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

2017、2018、2019、2020级已注册学籍在校生。

二、学分认定程序

(一)校外课程学分认定

校外课程包括校外MOOC课程、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课程、国家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课程。

1.校外MOOC课程学分认定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与校外MOOC课程结课证书扫描件一同交至所在院系审核(截止时间5月17日)。

(2)学生所在院系完成审批后,将已审批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结课证书扫描件、院系领导审核意见截图)打包并以“院系名称+校外MOOC认定”命名发送至邮箱layaload@foxmail.com(截止时间5月18日)。

(3)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以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性质给予学分的认定,每门校外MOOC课程最高认定2学分,每生累计认定不超过8学分。

(4)校外MOOC课程成绩认定,按结课证书登记的分数记载。若结课证书分数以“合格”“优秀”记载,则按照以下规则认定。

结课证书登记分数

合格

优秀

认定分数

75

90

(5)我校开设的全校性公共选修网络课程不可用作学分认定申请。

(6)可认定学分的校外MOOC课程结课时间段为2020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课程结课时间以结课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课程、国家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认定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应课程成绩证明扫描件、课程培养要求一同交至所在院系审核(截止时间5月17日)。

【注意】若为对外交流合作项目,需同时附上经所在院系审批的《广州新华学院校外课程修读计划表》(附件2),校外课程修读计划应当在学生出发前往合作院校前制定并通过审批备案。

(2)学生所在院系完成审批后,将已审批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成绩证书扫描件、院系领导审核意见截图)打包并以“院系名称+对外交流、本科自考认定”命名发送至邮箱layaload@foxmail.com(截止时间5月18日)。

(3)教务处复核通过后,由学生所在院系在教务系统完成学生成绩的转换操作。

(二)非学历学习成果学分认定

1.通过国家权威性考试或鉴定所获得的相关学业成绩或资格证书申请学分认定流程参照前文“校外课程学分认定”流程(非校外MOOC课程)。

2.创新实践学分币和创新实践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币包括学术讲座学分币、学科竞赛学分币、创新项目学分币、社会实践学分币。创新实践学分为公共选修性质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币兑换创新实践学分规则为6枚学分币兑换1个创新实践学分,教务处根据学生累积的学分币数量于第八学期直接认定创新实践学分。

(1)学术讲座学分币、学科竞赛学分币、创新项目学分币奖励数量由教务处根据当前学年学生参与相应项目完成情况给予结算。

(2)社会实践学分币奖励申请。学生填写《广州新华学院社会实践学分币申请表》(附件3),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交至所在院系(截止时间为5月17日)审批。

(3)学生所在院系完成审批后,将已审批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作证材料扫描件、院系领导审核意见截图)打包并以“院系名称+社会实践学分币”命名发送至邮箱layaload@foxmail.com(截止时间为5月18日)。教务处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完成学分币的奖励操作。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秘书须在学生申请学分认定成功当前学期完成学生教务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二)相关规定请参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中新教〔2017〕1号)。

附件不随文下载,请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网址:http://jwc.xhsysu.edu.cn

附件: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校外课程修读计划表.docx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社会实践学分币申请表.docx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李路华,联系电话:0769-82676824;地址: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