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4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创项目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以学生为主体,注重研究过程训练,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类型
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申报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项目类型。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新教务〔2022〕5号)(附件1)。
三、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学校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详细类别可见《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附件2)。
四、项目数量及资助金额
(一)项目申报数量不限。各院(系、部)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申报数量不设上限。
(二)实际立项项目数及类别将根据本次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助经费的额度等情况,并参考各院(系、部)2023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情况而确定。
(三)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每项资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低于同类型其他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各院(系、部)要优先为项目学生开放实验室、提供实验器材、图书资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五、立项条件
(一)优先立项条件
1. 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 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 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 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 优先支持跨学校、跨院(系、部)、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二)限制立项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 在大创项目2023年度的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或终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进行申报的;
2.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自上一学年度以来有通报批评等情况发生的;
3. 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申报的;
4. 同一学生主持和参与项目总数超过2项以上的;
5. 项目负责人无法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的;
6. 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重复申报的;
7. 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8. 项目指导老师本年度指导项目超过2项,或在研项目超过5项的。
六、申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3-5),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部)初审,申请书电子版须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姓名”命名发往项目所在单位联系人汇总。
2.项目指导教师须认真审阅申报书并进行格式审查。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不限,可与项目负责人在同一院(系、部),亦可与项目负责人不在同一院(系、部),或由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
3.学生所在院(系、部)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学生所在院(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学生所在院(系、部)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后同学生申报材料汇总(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校级大创项目是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师生申报项目,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格式、资格审查,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格式要求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
4.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5. 公示和正式立项。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七、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部)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3-6)汇总后,以“项目类型+院(系、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并压缩打包,于2024年3月18日前发送至857027274@qq.com;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3-6)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院(系、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
附件:
1. 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新教务〔2022〕5号)
2.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3. 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项目)
4. 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项目)
5. 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
6. 广州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1-6.rar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罗跃帆;联系电话:0769-82676822;邮箱:857027274@qq.com;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4室、广州校区办公楼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