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须准备的材料:《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休学手续”)、相应的休学证明材料(如:因病休学,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2)学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核,学生把学院审核通过的材料送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8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4室);
(3)教务处学籍办公室把材料送呈领导审批;
(4)办理完成后,学籍办公室把审批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到学籍办公室领取《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休、退学离校手续单》,凭离校手续单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