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须准备的材料:《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退学手续”)、相应的退学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核,学生把学院审核通过的材料送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8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4室);
(3)经审查后,教务处把材料送呈校长办公会审批;
(4)办理完成后,学籍办公室把审批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学生到学籍办公室领取《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休、退学离校手续单》,凭离校手续单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流程结束。
注:退学应学生本人亲自提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