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毕业生如遗失《学位证书》将不予补发,只补发“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补发学位证明书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广州新华学院补发学历学位证明书审批表》,准备好需要补办学位证明书的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大一寸蓝底的本人免冠近照一张(纸质版、电子版照片均要);
2.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规定,每份证件工本费人民币20元;
3.带齐上述资料到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办公室办理,等候通知领取学位证明书。
说明:
1.交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2.办公地点:广州校区行政楼208室,东莞校区格物2B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