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是指已达到课程的修读要求,可按流程认定课程学分而免除修读课程的行为。
1.学生申请免修某门课程,须在该课程开课两周内,向开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经开课单位教务员审核材料后,原件返还学生本人,收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验证”、签名并注上日期,再由开课单位专家审定意见及审定结论。
3.将申请表汇总,于第二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学籍科审核意见。
4.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开课单位留存,一份交学生所在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