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考试

教务处关于调整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1日 16:51:02

 

教务处于2021年11月印发《关于报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背景下期末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务〔2021〕91号),对全校各课程的期末考试原计划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调研。经学校研究,结合我省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2021级期末考试安排

根据《教务处关于调整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学生后续教学安排的通知》(教务〔2021〕96号)要求,2021级所有课程考核工作于12月31日(第18周)前结束。

二、2018、2019、2020级期末考试安排

(一)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均安排在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以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

1.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考试形式

备注

2021年12月31日(第18周)前

允许开展线下考试,亦可开展线上考试

各开课单位可根据课程特点,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2022年1月1日至1月3日

-

元旦假期,不安排任何考试

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

统一开展线上考试

不再安排任何形式的线下考试

2.专业课考试工作要求

(1) 结合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已提前结课的课程建议提前进行线下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教学要求调整考核形式,并报教务处备案。

(2) 专业课考核形式为“考试”开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研判,决定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式。对于不宜采用线上考试实操性强,且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第18周)前完成考试的课程,安排在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以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专业课考核形式为“考查”论文、报告、大作业等可采用线上提交形式,如超星学习通、邮件等,提交时间由开课单位决定,成绩须在2022年1月21日前完成录入,具体成绩录入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试卷的命题、审核、保密,监考人员的安排,考核纪律等工作要求详见《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100号)。采用线上考试的,开课单位须结合线上考试特点做好试题命题、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线上监考的人员安排与培训、线上考试过程中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等。

(二)由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如有未尽事宜,请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教育教学规律和各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

(联系人:吴梓旭;联系电话:0769-82676826;联系地址:东莞校区格物②号楼B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