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学籍变动手续将采取“线上预审”形式先受理申请,待正式返校后再完成完整手续的办理。学籍变动类型包括复学、休学、自愿退学,请需要办理学籍变动的同学务必按要求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时间
2020年3月2日起开始办理。其中,复学申请建议3月9日前提交。
2.申请程序
学生在教务处官网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学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因病休学者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因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痊愈的证明或康复证明)。
办理休学、自愿退学的需要再提供以下支撑材料:家长同意书和家长身份证照片。
注意:提交的材料均需本人及家长亲笔签名,材料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发到所在学院(系)辅导员或教务秘书处。(压缩包文件按“学号+异动类型”命名,如15000001复学)
表格下载网址:
http://jwc.xhsysu.edu.cn/info/1107/1126.htm
二、审批流程
1.学院(系)初审学生学籍异动申请,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完成学院(系)审批意见(需附微信或QQ意见截图),交教务处复审。
2.教务处审核完毕后,反馈各学院(系)学籍变动审核结果,学生可以联系学院(系)获知学籍变动处理结果。
经审核同意复学的学生,审核结果反馈后次日开通教务系统权限,学生即可正常参与选课等各项教学安排。
申请休学、自愿退学的学生,经教务处受理申请后,可进行退出教学班处理,但暂不进行审批。
三、其他事项
1.按照以上程序提交学籍变动申请的学生需在正式返校后1周内向所在学院(系)补交相应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对申请休学、自愿退学的学生,届时将以学院(系)提交时间作为实际递交申请的时间进行审批。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生应办理到校或离校手续。
2.对申请复学的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的,将取消其复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