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评价实施办法》(中新教务〔2019〕13号)规定,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分为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系(部)教学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四个部分。其中,学生评价按《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73号)要求;督导评价由教学督导室统筹安排。故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院系(部)教学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这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任课教师教学评价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宣传、组织、汇总工作,保证教学评价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评价对象
本次教学评价的对象是全校专职任课教师。
三、评价方法与步骤
(一)院系(部)教学评价
院系(部)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包括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以及教学的各个方面,主要含课外辅导、教学活动的参与等(本学期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价)。其评价步骤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专职任课教师在《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评价表》(附件1)中填写自我评价,并附个人总结(必要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院系(部)教学秘书汇总本学期院系(部)负责人及同行《听课记录表》、课程教学电子资源提供情况登记、学生网上即时评教及任课教师反馈情况记录、教学座谈会学生对教师评价的记录等教学材料,提交院系(部)教学评价领导小组。
3.院系(部)教学评价领导小组根据教学秘书汇总材料以及其他渠道所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讨论每位教师各项指标的自我评分,并决定院系对该教师的评分,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名确认。
4.院系(部)教学秘书汇总本教学单位专职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教学评价情况(附件2)后报教务处。
(二)教学管理部门评价
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的教学评价是学校教务处从教学管理方面作出的评价。其评价步骤如下:
1.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根据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内容,填写《任课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评价表》(附件3),经教学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院系(部)汇总的情况,结合其他检查,最终决定任课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评价”扣分情况。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7日前,提交每位专职任课教师的教学院系(部)评价表(附件1)、教学院系(部)评价汇总表(附件2)、教学管理部门评价表(附件3)。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评价表
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评价汇总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评价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
(联系人:陈宝琪,李倩;电话:020-87211857,0769-82676822;邮箱:460948048@qq.com,841073466@qq.com)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评价表
院系(部)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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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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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得分 |
教师自评 |
院系(部)评分 |
参考材料 |
课堂教学 (38分) |
1.教书育人,有教学热情与专业精神。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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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课充分,授课认真,教学内容设计充分,重点突出,教学方法得当。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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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负责人及同行《听课记录表》、学生网上评教对任课教师反馈情况记录、教学座谈会学生对教师评价的记录 |
3.学生到课率高,师生互动的课堂气氛较好,能有效管控课堂秩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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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后能根据同行或学生的反馈进行较为深刻的自我教学反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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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辅导 (32分) |
5.为学生提供丰富有效的学习资源。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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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电子资源提供情况登记表》等 |
6.对学生各种作业、考核以及各种教学建议有及时的反馈。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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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即时网上评教,用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学生进行教学互动的记录 |
教学活动 的参与 (30分) |
7.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如集体备课、优质课程观摩、教学研讨会等。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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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活动记录 |
8.完成[课程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除外]各种教学任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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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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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学期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价。 |
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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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教学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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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评价汇总表
院系(部)名称(盖章):
序号 |
教师姓名 |
任课教师自评得分 |
任课教师教学院系(部) 评价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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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教学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任课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评价表
院系(部)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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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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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扣分项目 |
教师实际情况记录 [由院系(部)记录] |
教务处审核 最终扣分 |
1 |
无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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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提交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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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考试试题出题极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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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充分理由不完成学校规定的监考等教学任务(考查2018学年第二学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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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按时登录考试成绩(2018学年第二学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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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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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分,扣除 分,实际得分 分。 |
院系(部)教学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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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