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根据《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中新办〔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布置如下:
2019年4月5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原安排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安排补课。
4月4日(星期四)晚上的课程正常进行。
请各位教师依据放假时间妥善调整好教学进度。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清明节假期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本单位的师生,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